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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 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港口购物中心被罚

2023-04-26 17:03: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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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港口执罚字〔2023〕86号),涉及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港口购物中心。该购物中心销售过期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港口执罚字〔2023〕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违法事实:

销售过期食品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港口购物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何宇昕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30103********101X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1000元人民币 2、没收违法所得91.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91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5

公示截止期:

2024-04-25

处罚机关: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467Y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88203W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4-26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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