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对南京红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4-17 10:20: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财购〔2023〕36号),涉及南京红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财购〔2023〕36号

当事人:南京红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27GLYB88                   

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9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玥  

本机关依法对江苏省财政厅2022-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21-390,以下简称“该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南京红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经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中元国际认证(深圳)有限公司(调查取证后,于2022年12月14日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大力发展高效设施 ...

  • 浙江余姚市推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 ...

  • 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积极践行绿色发展 ...

  • “圳品”的朋友圈为何越来越广——深 ...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油用牡丹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