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黄岭鸿喜蛋糕店,该店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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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电市监处罚〔2023〕115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7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现已查明,当事人登记成立日期为2017年4月26日,依法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报送2019年度年度报告,或到负责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19年度年度报告。因受疫情影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文件,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报送时间延迟到2020年12月31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报送2019年度年度报告,被本局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罚款700元整。 |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事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黄岭鸿喜蛋糕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4MA4WG6XD3T----------肖**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4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04 | ||||
处罚机关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