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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黄圃镇发现理发店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罚

2023-04-13 16:32: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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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黄圃罚字〔2023〕258号),涉及中山市黄圃镇发现理发店。该店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黄圃罚字〔2023〕2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

中山市黄圃镇发现理发店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发现理发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曾茂京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50821********4076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叁佰圆整(¥:300)。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4-07

处罚机关: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93K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65143E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4-07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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