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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中山市港口镇美琳莎百货店被处罚

2023-04-13 16:30: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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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港口执罚字〔2023〕63号),涉及中山市港口镇美琳莎百货店。该百货店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港口执罚字〔2023〕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港口镇美琳莎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张邦顺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881********148X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80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0.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4-11

处罚机关: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467Y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88203W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4-11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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