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顺景百货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23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顺景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指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涉案食品“冰糖葫芦”14包;二、罚款贰仟元整整(¥2000.00)。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顺景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2440606MA51RF0W7N | ||||||
法定代表人 | 黄**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1****1419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4-11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