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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佛山市南海润瑞商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72号

2023-04-10 17:44: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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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润瑞商业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72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0.0478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41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日从中山生活无忧百货有限公司购进上述变装麋鹿柴犬公仔(型号14C037)6件,进货价是26元/件,以39.9元/件的价格销售了3件(含抽检2件),剩下3件(含备样的1件)在抽检后退还给了供货方。当事人销售上述被抽检产品产生销售收入119.7元,扣除进货成本78元后获利41.7元,按产品销售金额计算,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变装麋鹿柴犬公仔的货值是239.4元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并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1.7元;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即罚款478.8元;罚没款合共520.5元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41.7元;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即罚款478.8元;罚没款合共520.5元。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润瑞商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56886218329




法定代表人刘**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12****1126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6
公示截止期2024-04-06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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