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沛县第三航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港罚〔2023〕04075。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沛县第三航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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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港罚〔2023〕04075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苏徐州液666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苏徐州液666处罚肆仟圆 |
罚款金额(万元): | 0.4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6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MB17158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