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番禺区意隆五金制品加工厂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番市监(沙头)罚字〔2023〕3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番市监(沙头)罚字〔2023〕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并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0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特种机电设备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意隆五金制品加工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小飞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8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8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