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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沙县鸿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长县执交(非)罚字﹝2023﹞第23号)

2023-04-06 09:53: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县鸿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非)罚字﹝2023﹞第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非)罚字﹝2023﹞第23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9
处罚内容1.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
罚款金额(万元)0.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2


违法事实2022年12月2日20时09分,长沙县鸿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雇佣司机周萍英驾驶车牌号码为湘AL3918车辆途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G319线K1339(春华镇)路段设置的非现场执法系统。经动态称重仪检测,该车辆为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35950千克,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认定标准,该车辆超限31000千克,超限率为15.97%。已通过路侧情报板告知驾驶员该车辆超限运输及处理地点,车辆所有人长沙县鸿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知道该车辆擅自超限运输后,于2023年2月21日授权委托刘鑫来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经查,湘AL3918重型自卸货车为四轴货车,所有人为长沙市鸿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车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周萍英办理了《从业资格证》。2023年2月21日,被委托人刘鑫承认长沙县鸿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擅自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当事人未收取运费,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有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
处罚机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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