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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思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400元

2023-04-04 17:13: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优思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3〕1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3〕11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优思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648980677
工商注册号11010801571755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张青涛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违法事实北京优思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田勇手中租赁了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公寓C座16C,租期从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4日。 2022年8月10日东城区教委组织“双减”专班对上述地址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地址存在学科培训活动。 检查时现场检查人员发现现场有三名孩子在接受培训,经向当事人了解,每名学生收费800元,共收取2400元。 当事人自述该公司原从事学科培训业务,后按照“双减”政策进行转型,因疫情等原因经营基本停滞,2022年8月应家长要求开设“暑期班”,但因疫情影响只招收3名学生。 根据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移送书确认,当事人开展上述学科培训,未申请教委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4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7-03
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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