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湖南逗逗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2023-04-04 14:4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湖南逗逗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中和应急办-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中和应急办-3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8
处罚内容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合并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1、超定量储存:108 号存药洞(危险等级 1.1ˉ1 级,限药量 10 公斤)存放开苞 药 4 盆(10 公斤/盆),计算药量 40 公斤,超量 30 公斤;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经现场询问,该企业 2022 年 10 月、 11 月、12 月以及 2023 年 1 月共开展了 4 次教育培训。但检查该企业安全教育 培训记录本,发现仅记录到 2022 年 9 月份教育培训情况,未记录 2022 年 10 月 至 2023 年 1 月的 4 次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与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处罚依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湖 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版)》第五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三)项、第一章第一节第十条第(二)项
处罚机关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AION埃安商超店:新店略显冷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深入乡镇现场 ...

  •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社区 ...

  • 第15期汽车零整比数据出炉,沃尔沃 ...

  • 集美家居大红门旗舰商场春季家博会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