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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市金生红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23-04-04 14:41: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浏阳市金生红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烟花爆竹监察大队-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烟花爆竹监察大队-6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8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违法事实及证据:违法事实:依据 2023 年 2 月 27 日浏阳市公安局危爆大 队《关于移送相关案件线索的函》反映浏阳市公安局关口派出所在办理“2023.1. 29 马麻乃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及浏阳市金生红鹰烟花制 造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个人(陶树生)销售组合烟花和礼花弹,2023 年 3 月 7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浏阳市金生红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81758015310K)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浏阳市 金生红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另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浏)YH PF【2020】430181125,有效期为: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主 要负责人为黄先平,该企业采购(兼销售)负责人游艺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向 未取得零售许可证个人(陶树生)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组合烟花 105 件、礼花 弹 200 个,总金额 18935 元)情况属实。


处罚依据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的规定,参照《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章第二节第十一条第(二)项的 处罚基准
处罚机关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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