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高新处罚〔2023〕35号),涉及山南新区红事纪主题宴会酒店。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高新处罚〔2023〕35号
当事人:山南新区红事纪主题宴会酒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00MA2TFDN35X
住址:淮南市山南新区万茂城B区商业5号楼201、301
经营者:xxx
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局2023年1月25日在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操作间储物柜中发现了未开启的三花牌植脂淡奶(调制淡炼乳)净含量410克,青岛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1年4月17日,保质期限至2022年4月17日,东莞市超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3月19日生产的科伦味露牌鱼露调味汁保质期限18个月已经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料各一瓶,我局于2023年1月28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经营中聘用的食品安全员在查验库房时发现了库存的未开启的三花牌植脂淡奶(调制淡炼乳)净含量410克,青岛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1年4月17日,保质期限至2022年4月17日,东莞市超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3月19日生产的科伦味露牌鱼露调味汁保质期限18个月的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料各一瓶,收藏贮存在酒店一台损坏不能使用的用于贮存柜的冷柜中,准备报请后销毁,当事人未在准备销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料上进行显著标示及未在储存柜上有明确标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各1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的事实;证明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在准备销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料上进行显著标示及未在储存柜上有明确标志贮存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未及时清理的事实;
2、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情况;
3、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1份,证明当事人在该市场监管领域属于首次违法的事实。
2023年3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淮市监高罚告〔2023〕3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在经营场所储存柜贮存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未在贮存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料上进行显著标示及未在贮存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储存柜上有明确标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三)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或者未及时对上述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十一)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