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湛江】徐闻县西连镇承梧昌盆小丰小卖部逾期年报被处罚

2023-03-30 15:3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西连镇承梧昌盆小丰小卖部,该小卖部逾期年报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徐闻县西连镇承梧昌盆小丰小卖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0000000000000X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440825600129100


法定代表人黄**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375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市监西处罚【2023】5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已构成逾期年报行为。
违法事实2023年3月15日,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徐闻县西连镇承梧昌盆村日常检查时,依职权对当事人黄小丰经营的小卖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徐闻县西连镇承梧昌盆小丰小卖部未按规定报送2018、2019、2020、2021、2022年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3月15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改正,当事人期满并未到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信息公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责令当事人限期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2、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9
公示截止期2024-03-29
处罚机关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连云港港码头实行24小时运转

  • 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助力中国式 ...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参加 ...

  • 瓜州:打好动物疫病“预防针” 构建 ...

  • 2023秋冬中国国际时装周在北京举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