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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聊城兴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28 17:59: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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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聊城兴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3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昌市监处罚〔2023〕3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聊城兴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15754590076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王汝文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没有异议。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也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货值金额132元,违法所得30元,无专用工具和设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3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27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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