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安徽瑞众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衡交处罚﹝2023﹞013000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衡交处罚﹝2023﹞0130007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8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1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皖A7P629/皖A53N6挂停靠在石鼓区松枫路路边,该车装载了整车家电。经进一步核实,皖A7P629/皖A53N6挂车辆的所有权人为安徽瑞众物流有限公司,安徽瑞众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湘M1107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该车外廓尺寸为13750mmx3000mmx1600mm,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车的实际车身外廓尺寸为17740mmx3000mmx1600mm,车身超长约4米。安徽瑞众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参加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扰乱了道路货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存在安全隐患。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
处罚机关 |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400006242166X |
数据来源单位 |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400006242166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