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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琳珑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3-14 15:54: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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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深圳市琳珑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城汝湖行执罚字〔2023〕3 号。

信息显示,深圳市琳珑贸易有限公司车辆粤 BJE712于2023年2月10日,在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尾凹小组恒智科技产业园旁运输渣土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城汝湖行执罚字〔2023〕3 号

处罚事由:

深圳市琳珑贸易有限公司车辆粤 BJE712于2023 年 02月10日,在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尾凹小组恒智科技产业园旁运输渣土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处罚依据: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琳珑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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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刘顺意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3

公示截至期:

2024/03/13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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