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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得得哒电子商务服务部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被罚

2023-03-14 15:51: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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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得得哒电子商务服务部处以罚款200元,处罚事由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仲市监惠环处罚〔2023〕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仲市监惠环处罚〔2023〕41号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得得哒电子商务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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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殷赵源

处罚内容:

罚款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3

公示截至期:

2024/03/13

处罚机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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