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医疗废物暂存间门未关闭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一家中医诊所被罚

2023-03-14 15:5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阳卫医罚字〔2023〕10号),涉及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张乔盛中医诊所。该中医诊所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门未关闭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惠阳卫医罚字〔2023〕10号

处罚事由:

经初步审查,张乔盛中医诊所存在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张乔盛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人:

张乔盛

处罚内容:

张乔盛中医诊所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门未关闭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你作出处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3

公示截至期:

2024/03/13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卫生监督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东坡文旅大会|长沙东坡菜和湘菜美食 ...

  • 北京多部门多措施开展促进消费活动

  • 江苏省常州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

  •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与消费者协会联合在 ...

  • 让孩子健康成长的“守护者行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