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应急罚〔2023〕33 号),涉及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阳)应急罚〔2023〕33 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司存在8项安全隐患,其中该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无新入职员黄焱杰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情况。”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史永俊 |
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5.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8 |
公示截至期: | 2024/03/08 |
处罚机关: |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