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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2023-03-13 15:42: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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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应急罚〔2023〕33 号),涉及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阳)应急罚〔2023〕33 号

处罚事由:

2023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司存在8项安全隐患,其中该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无新入职员黄焱杰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情况。”的规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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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史永俊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8

公示截至期:

2024/03/08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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