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思特尔电器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03 15:28: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获悉,中山市思特尔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思特尔电器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市监处字〔2023〕00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处字〔2023〕0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商标侵权。

违法事实:

中山市思特尔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思特尔电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赵*臣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88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8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2-24

处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2-24

备注:

交换中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纳雍:致富能手无偿传授养猪“经 ...

  • 思南:家庭农场闯出致富路

  • 春天的集市热闹祥和!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杭 ...

  •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市场监管所走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