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御蒸坊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碗具抽检不合格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龙处罚〔2022〕吉华49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御蒸坊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碗具抽检不合格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食品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御蒸坊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F2X553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8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