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敬生国爱药房店,该店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江综执市监罚罚字4号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21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根据2022年12月29日的《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缺陷项目表》及《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抽样情况明细表》,显示佛山市南海区敬生国爱药房店未能提供该店经营销售的“马来酸氯苯那敏片”(批号220801)、“复方感冒灵片”(批号2208041)、“双氯芬钠缓释胶囊”(批号3122211051)3种药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等证明文件。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三十条 | |||||
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详见《财物清单》南(江)综执(市监)物字〔2023〕1号);3、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佛山市南海区敬生国爱药房店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案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敬生国爱药房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751074369C | ||||||
法定代表人 | 李秀琴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3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13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