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羽绒服是驼绒却称白鹅绒 北京汉尼服饰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2-02 12:23: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汉尼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0月31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接区12345工单编号。经核查,举报人10月14日在某电商平台的汉尼服饰购买的羽绒服,宣传说是白鹅绒但实际是驼绒,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情况属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承认无异议。

该局表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罚款3300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本网也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汉尼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钊。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零售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会议服务。查询还发现,在2018年9月28日,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直到2019年1月24日移出。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阳: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 ...

  • 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超、餐饮企 ...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一家编织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全力支持辖区 ...

  • 河北省河间市再制造产业为当地县域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