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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一康药业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3-02-02 14:38: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检查,广东一康药业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1

广东一康药业有限公司

粤AA020832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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