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宣称纳豆溶血栓防心脏病 北京海思匹特商贸公司被罚

2022-12-12 13:34: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海思匹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查处。

京石市监处罚〔2022〕684号显示,经查,当事人在天 猫平台开设店铺“日研海思匹特专卖店”中销售“日研日本纳豆2500FU(发酵性豆制品)”。该产品的产品标签、产品名称上有“纳豆”的字样,配料表为“纳豆粉末、大豆磷脂、大豆油、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属于普通食品。消费者在店铺内下单购买后,当事人会在发货时随货寄送宣传该产品的广告图册,在广告图册中有“纳豆可以预防脑老化及高血压、心脏病。溶解血液里的血栓,被誉为‘血管垃圾清洁工”“纳豆也是世界上230多种普通食品中唯一能溶解血栓的食品”“研究证明'纳豆激酶'是目前世界上约230多种食品中具有最强血栓溶解作用的酶”“纳豆激酶是溶解血栓促进血液循环”“真正达到百分之百溶栓”“溶血栓试验图片及病理”“纳豆激酶具有强力的溶解血栓的功效”等广告内容。当事人上述广告图册的制作费用为80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当事人罚款1600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七年谱写一首歌——深圳市创建“国家 ...

  • 安徽省蚌埠市力争实现产业智能化转型 ...

  • 他,静静地离去——追记河南省郑州市 ...

  • 智慧育苗 开阳富硒农业科技感满满

  • 陈明富:“养猪能手”变身“致富带头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