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今年第三季度,该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8162件,环比上涨44.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17.8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一起美容退费维权案例极具典型性。
2022年9月,消费者周某在来安县某美容院做美容项目,消费过程中发现效果不明显,此后未继续消费,要求商家退还剩余费用,但商家表示只能产品抵扣不能退款,经多次协商未达到一致意见。消费者遂到来安县消保委投诉,要求调解处理。
接到投诉后,来安县消保委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相关规定,因此本案中的商家有义务退还消费者费用。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人民币4500元。(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徐以成 张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