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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县市场监管局为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3万元

2022-10-10 15:42: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本来是为了改善生活,没想到差点毁了生活,谢谢你们帮我挽回了经济损失。”9月29日,74岁的邵先生在电话那头忙不迭地向罗田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家住南京的邵先生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2021年6月,他从网上接触到某商城可以用拼团抢购返利的方式获得利润,想改变生活现状的邵先生动了心,在售后人员的指导下,投入3万元用于购买该商城网上销售商品,随后因该商城部分未发货等原因,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后退回余款1.8万元。同年7月,邵先生怀着侥幸的心理,又追投3万元继续拼团抢购。不料该商城已于2021年7月停止运营,找不到客服,也没有联系方式,邵先生后来投入的3万元就此杳无音信。无奈之下,只能再次向市场监管部门写信请求帮助。

罗田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转办线索后,迅速指定工作人员与邵先生取得联系,在得知邵先生先后两次陷入同一个商城后,立刻比对此前信息找到了网站负责人王某。王某表示自上次经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指导后,已经关停商城运营。工作人员指出,虽然事隔一年,但邵先生所投入的3万元在商城未关停之前,商城仍应承担责任。《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指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未事先通知已交预收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又无法联络”的欺诈行为。王某行为属于没有作出妥善安排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立即退回涉事消费者预存款项。 

随后,在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调解和见证下,王某将邵先生投入的3万元退还至其提供的付款账户中。至此,困扰邵先生一年之久的烦心事迎刃而解。

在回访电话中,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结合近期开展的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再三叮嘱邵先生增强防范意识,理性购买产品,谨慎投资理财,不贪图小恩小惠,守好养老“钱袋子”。(方元 李慧)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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