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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五起工商质监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2-09-19 15:39: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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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19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五起工商质监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开处罚〔2022〕46号

安庆市开发区维乐厨房电器经营部

92340800MA2Q0JBKXR

陈维应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15


2

庆市监开处罚〔2022〕47号

安庆市开发区征达厨具经营部

92340800MA2TQDUT23

钟奇亮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15


3

庆市监开处罚〔2022〕48号

安庆市祥光正海医疗器械经营部

91340800MA8NK4TN5Q

金鹭

对商品性能、用途进行虚假宣传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15


4

庆市监开处罚〔2022〕54号

安庆市开发区三鑫通讯经营部

92340800MA2P0A2R43

丁少霞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15


5

庆市监处罚〔2022〕161

安庆市北斗商贸有限公司

91340800MA2U4NBTXP

李远增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914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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