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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2022-08-26 15:19:32 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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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上海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承担。

二、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本市共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名。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优先考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22日前将初审推荐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推荐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推荐对象初审登记表(见附件)。初审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电子表格可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www.nhc.gov.cn)下载。纸质版材料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5份。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征求意见、提交复审材料等工作。

联系人:刘英涛

联系电话:23117905

传  真:83090139

电子邮箱:shilaolingban@wsjkw.sh.gov.cn

通讯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1202室

邮政编码:200125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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