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合肥腾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抽检不合格韭菜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肥腾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抽检不合格韭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周处字〔2022〕33号
当事人:合肥腾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UWT73J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抽检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2.57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