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河北省】关于保定新兴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淀粉火腿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通告

2022-07-27 16:24:44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

image.png

关于保定新兴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淀粉火腿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通告

2022年4月22日,保定市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收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于2022年3月24日对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房山区良乡第二分公司销售的保定新兴肉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月18日生产的无淀粉火腿的《检验报告》(№: BCS2203068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 BCS22030686)以及《检验结果告知书》(清市监检鉴结〔2022〕50005号),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发现的飘飘食品及图形商标的无淀粉火腿。当日,当事人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2022年5月24日,我局收到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复检报告(№: CJ10YP22052686R1),检验结论为: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无淀粉火腿)的违法行为。当日,经主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无淀粉火腿)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近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四项和《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有从重处罚的情形;鉴于当事人产品已售出且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且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和《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从轻处罚的情形。故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九条、《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八条和《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食品安全监管类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从轻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19.96元;                 

2、罚款70000元,两项合计70719.96元。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预备党员积极投身 ...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促进钢琴制 ...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农民在采摘 ...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暑期食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