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关于山东金立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山东金立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日市监处罚〔2022〕118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东金立电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775260916Q |
法定代表人 | 岳朋燕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罚依据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二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处罚机关 |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