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6月1日正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浙江嘉兴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儿童用品质量违法等列为打击重点。
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打出一套执法“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违法性质恶劣的案件,维护了广大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海宁市丁桥镇某母婴用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和化妆品案
近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民房内有大量包括“爱他美金装+1段奶粉”在内,共计54个品种的食品和化妆品均无中文标签。经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进口食品和化妆品之后存放在海宁市盐官镇某民房内,并以海宁市某母婴用品店名义通过微信对外销售。经查实,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20365元。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2年5月26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罚款137000元的行政处罚。
儿童食品事关民生,近年来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本案中,涉及的奶粉等儿童食品均无中文标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予以严惩。
嘉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儿童食品案
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嘉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查获7500千克超范围添加焦糖色(亚硫酸铵法)食品添加剂的黑糖糖浆半成品。经查明,当事人为某知名品牌奶茶客户生产了7500千克黑糖糖浆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货值金额共计20622.18元。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上述焦糖色不得添加在调味糖浆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5月18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7500千克超范围添加焦糖色(亚硫酸铵法)食品添加剂的黑糖糖浆半成品,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品牌奶茶的潜在客户包括了大量中小学生,违法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危害了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对此类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嘉兴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案
近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嘉兴某贸易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某电商平台采购24罐某品牌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用于某婴幼儿实体店和拼多多网络平台的销售。该产品包装标注“适用于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儿”“金装***是一个以乳清蛋白为主的特别医用婴儿配方,蛋白质被深度水解成寡肽和氨基酸,适用于对牛奶蛋白过敏婴儿的膳食管理”“警示:只可于医护人员指导下适用,未经医生建议,不可改变冲调方法。不适用于非目标家庭。不适用于注射或任何静脉注册。只可使用罐内提供的量匙。不正确的冲调或者使用方法会导致健康受损”等字样。
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案的婴儿配方粉应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要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但当事人销售的婴儿配方粉未取得相关资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具有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幼儿食品,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发育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对该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
嘉兴市某服装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童装案
近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在儿童服装专项检查中对辖区一家童装生产企业生产的短款轻薄羽绒服开展监督抽检,经过检验,其中童装绳带和拉带安全要求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品共438件,已经销售422件,货值金额总计5080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的短款轻薄羽绒服16件、罚款人民币26000元的处罚决定。
儿童服装绳带规范问题一直受到公众关注,虽然国家出台了技术规范,对于童装上的绳带有了明确的规范要求,但并没有引起童装生产厂家足够的重视,依然还有很多企业不遵守规定。
建议家长给孩子买童装时,除了考虑外观式样、价格因素外,更应注重童装的吊牌标识和童装标识的类别,为7岁以下儿童或婴幼儿买衣服,切忌选择头部和颈部有绳带的服装,防止儿童在活动时被周围的物品勾绊造成意外伤害,或者绳带误套颈项后造成窒息。图片
平湖某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童车案
2021年8月12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平湖某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童车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弹簧)项目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电动童车12辆,检验用2辆,尚未进行销售。2022年1月24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童车10辆,并处罚款人民币8268元的行政处罚。
电动童车是小朋友广泛使用的玩具产品,应当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产品质量法》也明确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童车时要注意识别该产品是否已经认证,是否粘贴有认证标志,尽量选择知名品牌,注意根据说明书操作使用,避免安全风险。
嘉善县西塘镇某零食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案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零食店内正在销售外包装近似避孕套杜蕾斯的预包装食品软糖,其外包装标注有“超薄装”“活力装”love sex、duloxer、Feel Thin、“超薄 超滑 更敏感”、保险套造型等字样。现场还查获了外包装上标注品名为“蛋疼含片”“学霸催化剂”“节操片”“肥宅快乐丸”“脑残片”等奶味片糖,现场共查获各类色情低俗食品30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食品标签及说明书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通过该案的查处,起到了对商户和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作用,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严厉打击了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
保护一个学生,呵护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知度与满意度,持续扩大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力,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安全、放心的学习成长环境!
(来源:嘉兴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