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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严查!

2022-05-20 15:54: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保持价格监管高压态势,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强化对民生物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势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该局选取最新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江阴市山观家特福副食百货超市涉嫌哄抬价格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线索,立即对江阴市山观家特福副食百货超市开展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5月3日前后进货成本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5月4日面粉售价由2.58元/斤涨至2.98元/斤,2022年5月6日面粉售价由2.98元/斤涨至3.58元/斤,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当事人此前销售同一产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另查,超市内在售的红豆、黑豆、木耳均未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江阴市长泾铭珍蔬菜摊涉嫌哄抬价格案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江阴市长泾铭珍蔬菜摊从事网络销售时,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经查,该店在外卖平台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其销售的黄瓜、花菜、玉米等蔬菜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销售价格分别超出同期市场正常售价的1至2倍。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江阴市澄北爱祥蔬菜摊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澄北爱祥蔬菜摊组织的小区团购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从2022年5月6日开始组织黄山华都小区团购购买其摊位销售的蔬菜,至5月10日,当事人未在微信团购群中对所销售蔬菜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四:江阴市夏港街道瀚祥百货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江阴市夏港街道西城路220号的江阴市夏港街道瀚祥百货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对其销售的水果、鸡蛋等商品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五:江阴市西郊崇虎如海百货超市加盟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江阴市青山路137号江阴市西郊崇虎如海百货超市加盟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对其销售的粉丝、粉条、猪皮、海带等商品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六:江阴市徐霞客刀有全卤菜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江阴市徐霞客璜塘金凤南路33号璜塘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内的江阴市徐霞客刀有全卤菜店销售的菜品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七:江阴市徐霞客天天鲜熟食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江阴市徐霞客璜塘金凤南路33号璜塘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内的江阴市徐霞客天天鲜熟食店销售的菜品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八:江阴市石庄迎客隆食品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5月15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江阴市石庄迎客隆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货架上销售的油桃、香肠、整鸡、冬瓜等商品未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强度,继续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民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迅速开展调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来源:江阴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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