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9日,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绵阳蜀小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序 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 业名称 或违法 自然人 姓名 | 违法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绵市监处罚〔2021〕0014号
| 绵阳蜀小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 绵阳蜀小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510700MA676G326F | 何燕 | 加工制作鲜活河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14条6.5斤河鲀; 2.没收违法所得540.00元; 3.处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合计罚没款50540.00元。
| 分期履行 期限至2022年5月底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