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河南圣玛斯科技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药监械罚〔2022〕3-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豫药监械罚〔2022〕3-1号 |
处罚名称 : | 河南圣玛斯科技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案 |
处罚类别1 :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 我局收到举报线索,有消费者投诉从该公司购买的医用外科口罩存在质量问题。经认定,举报产品为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2009025A医用外科口罩。经查,该公司在生产批号为202009025A医用外科口罩时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河南圣玛斯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10725588590063T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王宪堂 |
处罚结果 : | 罚款49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2022-04-25 |
处罚机关 :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 正常 |
地方编码 :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 2022-04-25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