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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通报7家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第三十五期)

2022-04-24 15:1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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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落实,2022年4月22日,石景山区市场防疫工作组对市、区两级检查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通报(第三十五期)如下:

序号

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检查发现问题

1

鲁谷

北京市九九美琳有食品店

七星园号楼平方3号

来访人员体温登记不规范,消毒记录不规范

2

鲁谷

北京旺兴利源餐饮有限公司

八宝山南路重兴嘉园4号楼一层北侧

冷链人员核酸超期

3

八宝山

北京三石鲲鹏餐饮有限公司

台湾街C1-3-0

测温,验码人员离岗。进口冷链无消毒记录。

4

老山

北京市康丰利源食品商店

老山副食品商店(老山邮局斜对面)

 

门口无专人测温

5

八角

北京银马恒通文化用品销售中心

八角西街61号101室

测温仪未开,工作人员核酸超期

6

五里坨

北京勇萌果蔬店

五里坨中街40号院12号楼1至2层122

入口没有提示戴口罩和劝阻未戴口罩者进入

7

五里坨

北京快乐果商贸中心

隆恩寺路18号院13号楼13-9

员工口罩佩戴不符合要求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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