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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00元

2022-04-12 16:58: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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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丰市监处罚〔2022〕68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65601978P

工商注册号

110000010389639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董晓红

违法行为类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组织其在北京地区的30家分公司于2022年1月4日起开展年货季家电奥运惠促销活动,当事人自行设计并委托北京锐志翔宇科贸有限公司制作带有年货季家电奥运惠字样的海报、条幅、吊旗、腰线等物料共计44863件,配送给30家分公司用于促销活动的布置,并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在30家分公司门店内使用上述物料对年货季家电奥运惠促销活动进行布置宣传,当事人组织开展上述对促销活动的宣传未获得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许可,当事人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

处罚依据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4-11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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