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承德金联华种业有限公司杨树岭分公司涉嫌销售农资商品未标明价格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两千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日期 | 其他需展示内容 | 报送时间 |
平市监处罚〔2022〕35号 | 《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承德金联华种业有限公司杨树岭分公司涉嫌销售农资商品未标明价格案 | 当事人销售农资商品未标明价格 |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罚款人民币两千元整 |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承德金联华种业有限公司杨树岭分公司 | 2022.4.1 | 无 | 202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