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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疫情应急防控期间第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2022-04-06 11:09: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30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严肃查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行为的通知》并发出公告与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强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已调查取证5起,立案3起。现公布两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徐州纳佰福商贸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3月30日,云龙区市场监管局对徐州纳佰福商贸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在蔬菜区销售的芹菜进购价为5.8662元/kg,销售价为7.96元/kg, 在进购的价格上加价了35%以上;新鲜蔬菜的标价牌上没有标注产地、规格、等级等相关信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四条第三项,涉嫌哄抬价格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现已经立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雁山农贸市场天天鲜蔬果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4月1日,泉山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来到雁山农贸市场,对市场内商户在售农副产品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市场内天天鲜蔬果店对其销售的所有水果及干货均未明码标价。

该店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对该商户现场情况进行取证,记录询问笔录,并对其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行为进行查处,现已经立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巡查、检查的规模和频次,不断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广大市民也要积极支持疫情应急防控保供稳价工作,发现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通过12315、12345电话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供稿: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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