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药械化流通(使用)监督检查月报表(3月份)。其中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2家,限期整改企业2家。辖区内现有连锁总部9家,今年来已检查4家,已检查4家次。
限期整改企业2家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类别 | 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人 | 处理意见 |
1 |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飞行检查 | 2022.3.3 | 施玉芳、刘安芳、袁猛 | 限期整改 |
2 | 安徽省同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飞行检查 | 2022.3.17 | 刘安芳、鉏瑛、陈景国 | 限期整改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药械化流通(使用)监督检查月报表(3月份)。其中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2家,限期整改企业2家。辖区内现有连锁总部9家,今年来已检查4家,已检查4家次。
限期整改企业2家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类别 | 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人 | 处理意见 |
1 |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飞行检查 | 2022.3.3 | 施玉芳、刘安芳、袁猛 | 限期整改 |
2 | 安徽省同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飞行检查 | 2022.3.17 | 刘安芳、鉏瑛、陈景国 | 限期整改 |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