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公示2022年3月第1期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蓟县马伸桥加油站、天津晟磊开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
蓟州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3月第1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 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机关 |
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蓟县马伸桥加油站 | 91120000566140790F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蓟)应急罚〔2022〕6-0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查出该单位未如实记录站长转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罚款 | 罚款1万元 | 2022-03-14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
王某亮 | 自然人 | (津蓟)应急罚〔2022〕6-00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查出该单位未如实记录站长转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罚款 | 罚款1万元 | 2022-03-14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 |
天津晟磊开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1120225075933454X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蓟)应急罚〔2022〕4-002号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查出该公司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罚款;其他-责令限期改正 | 罚款1万元 | 2022-03-15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
尹某 | 自然人 | (津蓟)应急罚〔2022〕4-002-1号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 查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其他-责令限期改正 | 罚款2万元 | 2022-03-15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