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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良之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冻食品被罚款10000元

2022-03-21 09:52: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14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合肥良之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冻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合肥良之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冻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周行处字[2022]17号

当事人:合肥良之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MA2TKQQQ5X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良之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标准的进口冷链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3.6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非法财物;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冷鲜大西洋鲑鱼1件;2、没收违法财物30元;3、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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