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因广告宣传违法,广州肌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吃到了20万元的大罚单。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10日作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去年3月4日,该局收到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广州肌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广告违法行为的线索,随后立案查处。
经查明,广州肌后生物科技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2020宣传片、现场宣传海报和易拉宝等处,宣传“肌后是中国境内唯一一个与全球顶级原料商奇华顿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广州设有3.8万平米的专业美妆科技生产基地,拥有4个独立实验室,打造无菌洁净生产车间,荣获美国GMPC和欧盟ISO22716双国际标准十万级无菌洁净生产车间认证”等内容,但肌后产品为委托生产,当事人宣传的上述内容是被委托方拥有的资质和企业规模,且被委托方租赁的厂房及周边面积实际为2.1万多平方米;其次,宣传“肌后与华夏航空于广州肌后总部举办‘包机霸屏广告计划’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建立全面、深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肌后华夏航空包机,全国机场LED霸屏投放”等内容,但当事人与华夏航空不存在所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也未存在“包机霸屏广告计划”及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再者,该公司还宣传“肌后与太平洋保险达成战略合作”“携手世界500强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战略合作伙伴”等内容,但当事人与太平洋保险不存在任何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也从未签署任何战略合作协议;另外,当事人在公司官网亮白系列及现场产品手册亮肤系列中宣传“赋颜光采日夜精华霜”“赋颜光采丝滑乳”“赋颜光采精粹水”等产品具有“美白”功效,特色单品系列中“美肌清透防护乳”产品具有“防晒”功效等内容,但经国家药监局数据查询,未发现“肌后HIND SKIN”相关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记录,肌后品牌系列产品实际为国产普通化妆品,但上述产品宣称具有“美白”或“防晒”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功效;最后,宣传的“2020年8月底肌后全国门店突破400家”等内容,肌后生物科技无法提供其全国门店(共享店铺)的实际数量,宣称的店铺数量无相关数据支持。
据此,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肌后生物科技作为广告主,多处发布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肌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唐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