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作用,有效震慑广告违法行为,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2021年查办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宁波骏逸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为推销其“久誉慈郡”商品房项目发布广告,包含“……久云府 久誉慈郡 ……”“……新城外国语 上海世外高中……”等内容。广告中所提及的“上海世外高中”系正在建设中的学校,广告中未标注预售许可证号和代理销售的机构名称。
当事人在广告上未标注预售许可证号和代理销售的机构名称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属销售(预售)房地产广告未标明预售许可证号和代理销售机构名称的行为;对正在建设中的学校未进行注明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属房地产广告中未注明正在建设中教育设施的行为。
2021年7月,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万元。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