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作用,有效震慑广告违法行为,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2021年查办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中杨(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三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中杨(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中杨时代潮鸣(备案名:海悦潮鸣府)”住宅项目售楼场所大门张贴宣传海报,包含“全宁波最低价”“抢到即赚到”“全宁波触底价”等内容。该海报由宁波三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为其设计制作。
当事人使用“全宁波最低价”“全宁波触底价”宣传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行为。当事人使用“抢到即赚到”宣传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发布含有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行为。
2021年4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大榭开发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中杨(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对宁波三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09万元。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