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作用,有效震慑广告违法行为,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2021年查办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宁波坤钰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在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蓝光月映澜堂”住宅项目广告,包含“……滨江公园(规划中)……蓝光·月映澜堂高效交通一应俱全……”“2020年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上市房企名列第4位”“……嘉宝卓悦服务 呵护美好生活……”等内容。经查,广告中涉及的市政和交通设施规划尚未正式发布,上市房企排名与事实不符,物业服务者尚未确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以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5月,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