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泉市平泉镇东正文百店(周培波)未标明价格经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3月4日行政处罚信息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日期 | 其他需展示内容 | 报送时间 | ||
1 | 平市监处罚〔2022〕9号 | 《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平泉市平泉镇东正文百店(周培波)未标明价格经营案 | 销售商品未标明价格 |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 |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平泉市平泉镇东正文百店 | 2022.2.25 | 无 | 2022.3.4 |